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校作为陕西省唯一获批高校,自2012年首次获批之后,再获此殊荣。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工作样板,通过严格评审程序设立的民族团结工作国家级荣誉奖项。
近年来,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委统战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总师育人文化”引领,加强军工底色浸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校“总师型”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四创四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式。创建组织体系,瞄准民族团结进步的“同心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打造各民族学生“共居、共学、共乐”的互嵌式育人环境;创建铸魂体系,绘就命运与共的“同心圆”,多措并举着力增强各民族学生“五个认同”;创建凝心平台,编织中华一家亲的“同心结”,依托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情感融通与共同体意识培育;创建赋能平台,铺就共筑中国梦的“同心路”,实施四级学业帮扶、综合素质赋能和“一人一策”就业指导,助力各族学生全面发展。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总师育人文化”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走深走实,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团结引领各民族学生争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家国情怀更加深厚、综合能力更加突出的时代新人。
(文字:钟宛名、乔诗琪;审核:曹子尧、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