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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草案)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工作,使学科建设适应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内知名大学的发展目标,使学科的规划更加科学、学科的建设更加有序、学科的地位更加突出,确保学科建设的特色和基础,特设立学科建设规划委员会。它所审议通过的重要问题将作为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的决策依据。

二、学科建设规划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及发展计划处、研究生院、科技处、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下设咨询专家组,由咨询委员若干人组成。

三、学科建设规划委员会的职能:

  1.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办学方针,对学科建设规划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2. 根据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计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审议阶段性和年度学科建设计划。
  3. 对学科设置、建设、调整、交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4. 审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制度、章程,为实现学科建设总体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5. 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学科建设的超前性问题进行讨论,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

四、学科建设规划委员会在发展计划处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发展计划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