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新闻公告发布根据重要性不同分为三级,分别在学校主页的不同版块中发布,具体的分类和规定如下:
第一级
学校需对外宣传的重大庆典、活动的新闻报道,由发布者提交书面申请,经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交网教中心,在主页“重大信息与活动”栏目中发布。
第二级
校内重大活动、会议的相关报道,由发布者提交书面申请,经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交网教中心,在主页“公告栏”中发布。
第三级
校内一般公告或通知,通过学校主页的“信息服务”栏目进入“校园公告栏”,利用网教中心为个职能处(部)、学院建立的用户帐号登录,发布者自行发布。用户帐号和密码由职能处(部)、学院的管理员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