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和宣传部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电视宣传工作,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产业和全 校教职工服务。
二、与校报共同承担校内重大新闻的采访和对外报道工作。
三、承担对外宣传的电视报道工作,负责中央电视台及省市电视台等电视新闻单位来校采访的接待配合工作。
四、承担中央电视台各频道、省市电视台卫星频道以及地方(或地区)电视台节目的接收转播工作,确保转播质量。
五、承担自办台--NPUTV频道节目的采访、编辑和播出工作,按时按期播出《校内新闻》、《校园专题》。
六、承担校内有线电视转播网的维护工作和校内用户的服务工作。
七、承担校内重大活动现场录像和制作播出以及资料的存档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