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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5月工程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5]   

关于2008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2008年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预先通知如下:

1、         根据学校规定,学位申请材料已经过审核的工程硕士可在20085410日期间进行学位申请,送交2本学位论文参加盲评。

2、          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学院成立论文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校外专家组成。学位论文必须先进行院内预审,对论文质量不合格者,坚决要求其进行认真修改,延期参加盲评。

3、         本次申请学位的学生,其学位论文必须首先经过导师审阅定稿,再送学院预审小组进行初审。如果预审结果为“C”,说明该学位论文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无论任何理由,必须进行为期半年的修改后再送学院参加预审。

4、          429之前与学院财务办结清学费和住宿费,学院不受理拖欠费用学生的学位申请。

5、          429持导师意见将已定稿的、不出现导师与本人姓名、按论文正式格式排版的打印论文1本送交学院教学办,学院统一组织预审。

6、          学院预审结论意见是AB的学位论文经过修改完善后,尽快到研究生院复印室按统一格式(专业学位)装订2本。589日携导师签名的论文修改说明向学院提交2本不写导师与本人姓名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2份)、所在单位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学科组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意见学院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后统一报校学位办参加盲评。

7、          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抄袭他人文章。校学位办对整个学位申请工作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同时受理来自各方面的申述和举报,对发生的各种问题经调查属实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仲裁。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200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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