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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发布日期:[2008-03-28]   

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2008年修订稿)

类别

晋升

职务

基本条件

必备条件

可选条件

 

 

 

 

 

 

 

 

 

 

 

 

 

 

 

 

 

 

 

 

 

 

 

 

 

 

 

 

 

 

教授

 

1、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满5年。

2、硕士学位任副教授满6年。

3、学士学位任副教授满7年。

4、大学普通学历任副教授满8年。

1、独立讲授本科或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每学期讲授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大班课程)。任现职以来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满额,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参加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承担有具体任务。

3、在我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1篇被重要检索收录或在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发表;或被重要检索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一部(本人著10万字以上)或编写教材20万字以上。

4、作为导师完整地培养过一届以上的研究生(无硕士点者除外)。

下列选项中任选1项:

1、  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教材立项1项。

2、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30万元以上(理工科类),或10万元以上(文科类)。

3、主持部委级以上基金项目1项或省级基金2项。

4、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三等奖前6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5、获得已授权职务发明专利一项。

6、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性以上竞赛获一等奖。

7、所指导的本校运动员或运动队,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金牌或全国锦标赛前三名或全运会前六名。

8、获得校“最满意教师”称号。

9、是国家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国家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以上优质课程、名牌专业、精品教材建设工程主要完成人(前3名)。

 

 

 

 

 

 

教授

(破格)

 

 

 

 

 

 

 

教授

(破格)

 

 

 

 

 

 

 

1、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满3年(博士后出站2年)。

2、年龄37岁以下。

 

1、独立讲授本科或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每学期讲授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大班课程)。任现职以来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满额,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参加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承担有具体任务。

3、在我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其中被重要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

 

必须具备下列选项中的2项:

1、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本人著15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教材20万字以上(本人编写部分)。

2、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教材立项1项。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元以上。

4、主持国家级基金项目1项。

5、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

6、获得已授权职务发明专利一项。

 

讲师越级破格:

1、博士学位。

2、年龄35岁以下。

 

1、有三名以上博导联合推荐。

2、独立讲授本科或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每学期讲授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大班课程)。任现职以来教师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满额,教学效果优良。

3、积极参加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承担有具体任务。

4、在我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12篇以上(其中被重要检索收录论文4篇以上)

 

必须具备下列选项中的3项:

1、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本人著15万字以上)或参加编写教材20万字以上(本人编写部分)。

2、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教材立项1项。

3、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元以上。

4、主持国家级基金项目1项。

5、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2名。

6、获得已授权职务发明专利一项。

副教授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任讲师满2年。

2、硕士学位任讲师满5年。

3、学士学位任讲师满6年。

 

 

1、独立讲授本科或研究生课程1门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平均教学工作量满额,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参加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3、在我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被重要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人文学科在我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并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一部(本人著5万字以上)或编写教材10万字以上。

 

下列选项中任选1项:

1、本人参加编写教材(含电子教材)达4万字以上。

2、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个人可支配经费累计到款10万元以上(工科类),或5万元以上(文科类)。

3、主持校级以上教改教材立项1项。

4、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教材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

5、获校“最满意教师”称号,或获得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2项(第一名)。

6、申请公开职务发明专利一项。

7、指导的学生参加全国性以上竞赛获二等奖。

8、所指导的本校运动员或运动队,获省高校运动会金牌。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锦标赛前六名;或全运会前八名。

副教授

(破格)

 

1、博士学位任讲师满1年。

2、硕士学位任讲师满3年。

3、年龄33岁以下。

 

1、独立讲授本科或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平均教学工作量满额,教学效果优良。

2、积极参加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

3、在我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被重要检索收录论文1篇)。

必须具备下列选项中的2项:

1、本人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本人著10万字以上),参加编写教材(含电子教材)达15万字以上。

2、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立项1项。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累计到款50万元以上,或主持省部级基金项目2项。

4、获省部级教学、科技或教材二等奖以上1项(前三名)。

5、申请公开职务发明专利一项。

 

 

 

 

 

 

 

 

 

 

 

 

 

 

 

 

 

 

 

 

 

 

 

 

 

 

 

 

 

 

 

 

 

 

 

 

教授

 

1、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满5年。

2、硕士学位任副教授满6年。

3、学士学位任副教授满7年。

4、大学普通学历任副教授满8年。

 

1、独立讲授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其中至少1门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大班课程),五年内至少讲授过5门次,教学效果优良。年平均教学工作量≥60

2、积极参加学校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工作,承担有具体任务。

3、在我校认定的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2篇被重要检索收录或在我校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或论文被重要检索收录3篇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并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著10万字以上)或编写教材20万字以上。

4、作为导师完整地培养过一届以上的研究生(无硕士点者除外)。

 

下列选项中任选1项:

1、作为重大科研项目(单项到款经费300万元以上)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

2、主持科研项目,累计到款100万元以上。

3、主持国家级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部级基金项目2项以上。

4、人文学科,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教材立项1项。

5、获得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三等奖前6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6、获得已授权职务发明专利一项。

7、获得国家级成果转化项目。

8、是国家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国家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以上优质课程、名牌专业、精品教材建设工程主要完成人(前3名)。

教授

(破格)

 

1、博士学位任副教授满3年(博士后出站2年)。

2、年龄37岁以下。

 

 

1、独立讲授本科和研究生课程2门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年平均教学工作量≥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