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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行办法

总    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提高全面素质,鼓励学生争取优秀,敢于冒尖、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要,使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便于落实培养目标,客观评价教育效果,适应新时期素质拓展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测评目的及指导思想

对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是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指导思想是着眼于对学生的基础教育,着眼于学生基本素质的提高,着眼于工作落实到基层。测评的目的是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行政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不仅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地了解学校育人效果,而且可以促进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学生与社会的沟通和交流,使教育者和被教育者都做到心中有数,使学生的奖惩、使用等更有科学依据,达到学校的培养目标。

二、测评工作遵循的原则

对学生素质进行综合测评,是一项比较复杂的,难度比较大的尝试性工作,必须本着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综合测评要坚持五原则: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内容的具体化、直观化原则;自我考评,群众考评和各级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考评工作过程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

三、测评内容及测评成绩计算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成绩由二部分组成:客观指标体系测评成绩及评议指标体系测评成绩。

(一)客观指标体系测评内容及测评成绩组成如下:

1、功课学习测评成绩(G1):学生该学年平均学分积乘以权重系数0.8。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G1为功课学习测评成绩;fi为该课程的学分;xi为该课程的考试(考查)成绩。

2、素质拓展测评成绩(G2)

(1)素质拓展是指学生在本学年度通过利用特长、发挥创造精神而获得的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成果。学校鼓励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敢于冒尖,在规范的基础上增加选择。

(2)素质拓展测评采用加分的办法,同项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值,某项获奖加分依其等级确定相应分值。

(3)素质拓展测评内容及分值如下:

项  目
受表彰及奖励情况
分数(分/次)
发表学术论文(专业学习、思想教育、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方面论文及出版学术著作)
国际重要刊物
10
国内核心刊物
8
全国性刊物
5
省部级刊物
3
校级刊物
1
学科竞赛与科技发明(学习竞赛、科技制作、科技发明、实验技能竞赛等)
国际获奖及奖励
10-8
全国获奖及奖励
8-5
省部级获奖及奖励
5-3
校级获奖及奖励
3-2
学院级获奖及奖励
1
某项事迹突出,获荣誉称号或表扬
国家授予称号
8
省部授予称号
5
学校授予称号
3
校、学院通报表扬
2-1
其它(由学院测评小组确定)
1-3
体育比赛、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文明宿舍建设等方面
国际奖励表彰
10-8
全国奖励表彰
8-5
省部奖励表彰
5-3
校级奖励表彰
3-2
学院奖励表彰
1
先进集体
全国先进集体
5(每人)
省级先进集体
4(每人)
模范班级
3(每人)
校先进班级、十佳团支部
2(每人)
优良学风班、优秀团支部
1(每人)
担任社会工作
依据担任职务和工作业绩
3-1
主辅修
依据进展情况及取得学分
3-1

(二)评议指标体系测评内容及测评成绩组成如下:

1、评议内容及测评成绩(G3

项目
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优(20-16分)20%
良(15-11分)40%
一般(10-6分)
差(5-1分)
政治方向与
理想信念
 
A
能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并积极贯彻执行,政治上自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能主动同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
有强烈的要求进步的愿望并积极靠拢党组织。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其它政治活动。能主动学习马列、毛主席著作、邓小平理论具有为四化建设献身的精神。
能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并能贯彻执行。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四项基本原则有一定的认识,能维护安定团结,并能同各种错误言行进行斗争。
有要求进步的愿望能靠拢党组织,参加政治学习及其它政治活动,能按要求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邓小平理论,初步具有为四化建设献身的精神。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但在理解上有片面性,认识上还不够清楚。特别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时而思想认识模糊。
要求进步,能参加政治学习及其它政治活动,但主动性不够。能按要求读好规定的马列和毛主席著作、邓小平理论。
对党的方针、政策及四项基本原则认识不深,虽无恶意但常有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
不求上进。政治学习及其它政治活动缺勤率较高,学马列不够认真,经批评教育有一定转变。
学习不够不认真但尚能完成教学要求,有时不完成作业,或缺勤等;专业思想问题较严重学习上得过且过,只求六十分,但有时不及格。
学习目的
 
B
    学习态度端正    学习刻苦勤奋,能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效率高,学习上有拼搏精神能模范完成教学要求,有比较坚定的专业思想并意识地锻炼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学习比较刻苦但科学性不够,学习效率不高。能按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但潜力还未挖掘出来。专业思想比较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学习态度较认真,一般情况下能完成教学任务但自控能力差,学习情绪不稳,在学习上有松懈或拖拉现象课堂表现一般学习成绩及格。
    学习不够认真但尚能完成教学要求,有时不完成作业,或缺勤等;专业思想问题较严重学习上得过且过,只求六十分,但有时不及格。
品行养成
 
C
法纪观念强,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及学校规章缺席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严格要求自己。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能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能扶危济困,尊老助残,助人为乐,敢于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
自觉爱护国家财产,注意保护校内花草树木,自觉节约水、电、粮食,并能劝阻其他人损坏公物及浪费行为。
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能虚心听取教师的意见,对教师讲话有礼貌,帮助教师做有益的事情。
有法纪观念。能遵守法纪及学校规章制度。一般情况下能遵守纪律。偶有轻微违纪行为能接受批评迅速改正。
    能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能遵守公共秩序,有礼貌,讲文明,能帮助他人。
基本做到不损坏公物及花草树木比较注意节约水、电、粮,多数情况下能劝阻他人的损坏公物及浪费行为
比较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能听取教师意见,多数情况下对教师有礼貌,课堂上能协助教师做辅助性工作。
一般情况下能参加集体活动,完成集体交办的任务但自觉性不高,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考虑个人过多。
    比较注意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一般能遵守公共秩序,但不拘小节,行为、举止不够注意,经教育有转变。
对公物爱护不够,有轻微的损坏公物、花草、树木和浪费水、电、粮的行为,经教育能加以改正,转变较快。
与教师讲话比较随便,偶有不尊敬教师的言行,经教育确有认识及改正表现。
法纪观念较谈薄时有违纪现象,但尚能接受批评和教育,在某些方面有悔改表现。
    在公共场所不顾他人,为所欲为只顾自己的方便与快乐,经常有不够文明的举动,但经教育有悔改表现。
有损坏公物及花草树木或浪费水电、粮的行为,经教育有初步认识,开始转变。
对教师不够尊重,有背后议论教师乱起绰号等行为。经批评教育已有转变。
集体观念与
团结互助
 
D
主动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组织集体活动,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为保证集体利益能牺牲个人利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能主动热情为同学服务,做社会工作任劳任怨,同学之间能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能较好的予以处理。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热情为同学服务,热心社会工作,能正确处理好同学之间的相互关系,能进行自我批评。
一般情况下能参加集体活动,完成集体交办的任务但自觉性不高,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考虑个人过多。
一般情况下能为同学服务,但在处理同学之间相互关系时考虑个人较多,多数情况下不能进行自我批评。
经提醒、劝说能参加集体活动,一般情况下对集体活动凭兴趣参加,组织观念差,偶有违纪现象发生。
有时能为同学服务,但凭个人兴趣和关系,多数情况下自己顾自己,偶有侵犯同学利益的现象。
劳动态度
 
E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并在劳动中埋头苦干,表现突出,在日常生活中能主动关心、帮助同学,带头承担宿舍、班级的服务性工作。
能参加各项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能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平时能履行应尽职责,经常做一些为同学服务性工作。
一般情况下公益劳动不缺勤,劳动表现一般,能完成任务,在日常生活中能承担部分同学的服务性工作。
    公益劳动缺勤情况较多,劳动中表现较差,平时不能主动做服务性工作,有时还讲一些怪话,经批评有一定的认识和转变。
注:(1)  G3=(A+B+C+D+E)×0.2
其中:A、B、C、D、E为评议测评内容中各项所得分值;
     (2) 0.2为权重系数。
     (3) 获校级及其以上先进集体的班级优、良等级各提高5%

2、学生因违纪违规情况及测评成绩(G4

类别
内容
分数(分/次)
1、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校纪处分者
留校查看
-10
记过
-8
严重警告
-5
警告
-3
参加赌博尚未受到治安处罚者
-3
旷课在10学时之内者
-3
校系通报批评
-1
2、违反党纪、团纪,受党团籍处分者
开除党籍或被取消预备期
-20
开除团籍或被取消预备期
-15
受党(团)察看
-10
撤销党(团)内职务
-8
严重警告
-5
受党(团)内警告处分
-3
党(团)内通报批评
-1
3、因违反治安条例处罚者
15天拘留
-20
10天以上拘留
-15
7天以上拘留
-10
不足7天的拘留及其它治安处罚
-8
4、日常不良行为表现
由学院、辅导员、班指导教师酌情减分
-3—1
注:   G4成绩为负值。

四、测评结果计算及其适用范围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G)为客观评议测评成绩(G1+G2)与评议测评成绩(G3+G4)的总和。即:  G= G1+G2+ G3+G4

2、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的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主要依据。

3、本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还可作为评选优秀毕业生、毕业生综合测评及向用人单位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等其他工作的依据。

五、测评机构与测评程序

1、各学院设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测评领导小组)。测评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生工作组组长、教学副主任、团工委书记及专职辅导员应是小组成员,其他成员从班指导教师中选出。测评领导小组听取班指导教师或班长报告,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小班由班指导教师、班长、团支部书记和班级选举4-5名学生代表组成“测评评议小组”,由班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并实施本班测评工作。

3、学生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年九月开学后前两周完成。

4、各班级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首先由本人作学年小结,提交班级测评评议小组,然后在班指导教师主持下,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进行评议,成绩核算及填写由班委会进行。测评结果由班指导教师和班长签字后上报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5、班小组评议结果向全体学生公开,如学生有异议可向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反映,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应在一周内做出裁决。

6、测评结束时,每个学生和各小班测评小组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表一、附表二),并上交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各学院测评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在九月底前将全系学生素质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附    则

1、各学院在进行测评时,可在本试行办法的框架内,征求学生工作部意见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以调整补充。

2、本试行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3、本试行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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