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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7-09-20]   

为了“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财[1999]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学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面向特困学生缓交学费和发放小额贷款的资助政策。小额贷款用于缴纳学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第二条 学校在每年经费预算中单列经费,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第三条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绿色通道”申请表,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具的家庭经济特困情况证明,注明家庭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收入、支出情况,承诺入学后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按规定还款;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

3、学生处本专科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签发缓交学费通知单和小额贷款发放通知单,学生持证明到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和小额贷款领取手续;

4、学生领取小额贷款以后,首先用于缴纳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体检费,剩余部分一次性全额转入就餐卡。

第四条 “绿色通道”贷款的偿还 

1、学生在校期间有条件者可随时还款;

2、毕业前还清贷款;

3、毕业时仍无力偿还贷款者,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由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出具本校教师、所在学院或学校其他独立核算单位担保还款的书面材料,经学生处本专科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可适当延长还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 “绿色通道”贷款的减免为鼓励学生进校后努力学习,服务于国防建设和西部开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减免贷款:

1、在学校推荐或组织参加的省部级以上竞赛和评比中获奖;

2、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3、到国防重点保证单位和三线艰苦地区就业。

第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学生处。

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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