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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经费申报制度及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07-09-20]   

 
 
     为严肃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学生  活动经费,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院分团委授权办公室(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办公室)直接负责管理日常经费,具体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无独立的经费收支权,无独立的财政运作权和储备权,学生活动一切财务收支必须入帐,不能发生帐外现金收付。
    二、由各办公室负责分别设立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经费收支帐本》,做好各项收支经费登记,并妥善保存各类发票。办公室定期进行帐目公开,接受学院监督和检查。
    三、经费使用严禁铺张浪费,采取先审批、后报销制度。
    四、经费开支按其用途和性质分为日常内务开支与专项活动开支。日常内务开支是指因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内部运作而购置办公室用品、布置会场、打印复印文件等事宜的开支;专项活动开支是指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职能部门举办各类活动(计划书中经讨论通过后)的必要开支。
    五、日常内务所需经费的使用程序:
    1、递交书面申请书与分管本部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由分管本部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签字后报学院分团委审批;
   2、经学院分团委批准,并报请学院同意后,方可从学生活动经费中进行开支;
   3、报帐
 (1)日常内务开支的报帐需要出据正式发票与书面申请书后方可进行;
 (2)日常内务开支必须开正式发票,发票上如实反映开票日期、物品名称与数量、金额及开票单位印章等内容。页面不得涂改或损破。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部门经手人签名。符合以上规定的发票方可予以报销,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账;
 (3)书面申请书应有分管本部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签名,无申请书、申请书无分管本部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签名的开支不予报销;
 (4)办公室将帐目登记入帐后方可返还现款;
    六、专项活动所需经费的使用程序:
    1、在活动前做出合理的预算,上交分管本部的分管本部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审批;
    2、分管本部的分团委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审批后交学院分团委审核签字,并报请学院同意后,方可从学生活动经费中进行批发经费,进行开支;
   3、活动中一切赞助类经费应上交学院分团委管理,不得私自使用;
   4、报帐
 (1)专项活动开支的报帐需要出据活动前的预算单或活动策划书和已经由经手人、分管负责人(分团委副书记、副主席或主席)签字的本次活动所有发票;
 (2)实际使用经费要与预算基本相符,方给予报销,若出入较大,则超出部分经费自付或经核准后入帐。
  七、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一切违纪行为,由分团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发现,并上报分团委或主席团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处分,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上报学院进行处理。
附则
   1、本制度由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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