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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工作组高度重视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尤其是安全教育工作。在深入宿舍、教室、操场等学生活动场所的大量实际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的安全教育的规定和步骤,及时宣读学校的有关教育文件。同时,我院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在征求部分班团干部的意见后,制定了小班班长、团支书、党员、宿舍长“四位一体”责任人制度,构建“四级安全信息网络”,完善地建立起安全预警机制。具体内容:
1.“四位一体责任人制度”,即规定小班班长、团支书、党员、宿舍长为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在班内同学遇到突发事件或者在非常时期,要第一时间汇报到学院。
2.要求责任人协助辅导员坚持定期排查宿舍安全隐患及学生在校外住宿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要求责任人在突发事件或者在非常时期保持信息畅通,以便快捷及时的解决,降低甚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4.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即规定在突发事件或者在非常时期,因责任人没有履行前三条的要求,而导致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扩大的,责任人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上述的规定经小班班长、团支书、党员、宿舍长的认可后,由所在年级的辅导员与其四人签订“人文与经法学院学生‘四位一体’责任人制度协议书”。该条例生效日期从签订之日开始。
人文与经法学院学生工作组
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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