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通知你单位博士后于近期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合作导师配套津贴,具体要求如下:
1. 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请在人事处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合作导师配套提供的博士后津贴发放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12月3日至12月10日之间将导师经费本一并交人事处劳资科,办理2007年9月至2008年1月共5个月的津贴,津贴将于2008年2月份直接打入工资。
2. 2.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后请于12月3日至12月10日之间,携带经学院审批后的《合作导师配套提供的博士后津贴发放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和导师经费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交通银行卡号,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相关手续,津贴将于2008年2月份直接打入银行卡。 过期未能及时办理者,将于下学期期末统一办理。 特此通知!附件:博士后合作导师配套津贴发放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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