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07年12月教师延聘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延聘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01]307号)文件精神,按照以下要求部署该项工作:
一、申请人员
1、截至2008年6月30日前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2、上次延聘期限至2008年6月30日前且符合继续延聘条件者。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人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延聘申请表》,请认真填写。
2、经学院初审同意、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教师科。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报人事处教师科。
人事处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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