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拔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留学基金委签署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2008-2010年)》,结合《西北工业大学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管理办法》(校人[2002]256号)的规定,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办法有所变化,要求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教师必须取得国外院校的邀请信,并参加过当年国家公派面上项目的申报。现就2008年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项目详细内容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介(附件1)。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

2.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2)规定的申请条件。

3.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或意向邀请信。

4.外语水平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3)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1. 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因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将于7179关闭,到710725才能再次开通,为不影响我校教师的申报工作,请申报者先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含非学生类和学生类)》(附件4),待平台开通后再网上注册报名。

填表时请注意: 高访、访问学者、博士后填写非学生申请表,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填写学生类申请表。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为“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受理机构名称为“西北工业大学”

2. 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含非学生类和学生类)》(附件5)的要求准备一套附件材料提交学院。

注意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按照非学生类的要求准备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按照学生类要求准备材料。

(二)学院审核

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学院负责人在申报人填写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务必于200874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人事处教师科:

1.《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学院推荐报告及保密审查证明一份(院领导签字、盖章),如果推荐人选超过2人(含2人)请排序。

 

联系人:邱若娟  联系电话:88494319 

 

 

   

                                            人 事 处

                                         2008年6月25





附件5: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含非学生类和学生类).doc
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介.doc
附件2: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3: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含非学生类和学生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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