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青年教师导师信息”相关表格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促使青年教师尽快熟悉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请各学院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实施细则》(校人字[2007]419号)的精神,在青年教师进校后尽快为其确定导师,并组织填报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相关表格,报人事处备案。同时应定期检查导师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对象
1、2006年1月1日以后留校或调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无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均为导师制度培养对象。
2、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应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多年、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相关表格及填写要求
1、《西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选配情况备案表》
该表格由学院组织填写,报人事处备案。
2、《西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计划表》
该表格由学院组织填写,学院留存。
3、《西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学年考核表》
该表格由青年教师本人填写并签署意见,学院留存。
4、《西北工业大学大学青年教师培养情况考核表》
该表格由学院组织填写,在培养期结束后报人事处备案。
三、填报时间
1、本次统计2007年8月31日前入校的青年教师导师信息,请各学院组织填报《西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选配情况备案表》,并于2008年3月28日前报人事处教师科。
2、今后对新入校的青年教师,请各学院于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报送本学年的《西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选配情况备案表》。
四、其它
各学院根据“西北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实施该项工作。
咨询电话:88494319,联系人:孟琳、杨晓燕
人事处
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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