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风采
  学生活动
  招生就业
 
首页» 学生工作

理学院学生党总支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党总支工作职责,促进党总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创建一流地方综合性大学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总支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自身建设。

第二章  党总支职责

第三条   党总支书记负责学年内的学生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负责总支有关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总支要抓好每学年内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年终前一次,重点进行党员民主评格活动;“七一”前一次,重点检查、回顾本学年的各项工作。通过两次民主生活会,评出先进党支部、优秀支部书记、优秀党员。

第五条   总支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督促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六条   总支要负责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档案,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转接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党总支负责管理学生党员的档案,做好整理、归档工作以及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第八条   党总支负责学生党员的党费收缴。

第四章    党总支的工作制度

第九条   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书记出缺时,由副书记主持。

第十条   党总支每学期召开学生支部书记会议两次;学期初一次,宣读总支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学期中一次,检查总支计划的实施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

第十一条   每年召开1~2次党员大会,报告总支工作,听取党员的批评和意见。

第十二条   定期组织党总支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是学习理论、开拓思路、研究工作的重要形式,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不少于16学时。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理学院学生党总支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理学院学生党总支

                                                  200611

西北工业大学校内新闻翱翔网校园公告翱翔学堂邮件系统
Copyright © 2006-2008 西北工业大学理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