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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合同科
 发布时间:200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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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年度计划草案,落实,分解年度基建计划,编制基建处项目立项计划书,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

2.负责填报基建统计报表,按学校规定程序和省、市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基建统计报表工作。

3.按学校招标办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结果和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基建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按合同规定和相关程序,通过校财务处支付合同款项。

4.负责认质认价材料的范畴审核及价格的调查和认证,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决算,并向学校审计部门报审。

5.组织和协调建设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并完成招标答疑文件,负责招标答疑及有关合同补充条款的解释说明。

6.负责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及项目主管部门总体审计和验收工作。

 

工作人员:郝东兴(科长) 姚燕 电话:88460578

          吕俊芳    周瑞芳    电话:8849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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