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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下项目议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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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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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标小组人员组成:议标小组成员由基建处科以上干部组成,同时邀请校内相关单位的同志参加。 二、投标单位选择范围: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的单位,信得过的单位,在我校干过的有信誉、质量好的单位,没做过的单位(要求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而定)。 三、考察人员组成:工程科专业人员和我处有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性质不同选择具体的专业人员参加,由合同科、工程科科长负责组织。考察完后要形成代表全体考察人员意见的情况真实的并有所有考察人员签字认可的考察报告报议标小组,由议标小组决定投标单位。 四、开标定标:发标、投标后,就要组织议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开标定标,只要议标小组成员的2/3到场即可进行开标定标,并形成有全体议标小组成员签字的开标定标会议纪要,同时将中标结果及时通报给所有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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