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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

2008届研究生即将毕业,为了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经办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认真登记、造册、存档,严格按照组织关系接转规定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2、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要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缓分的组织关系在落实工作后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因未就业而办理学生档案保留在学校手续的,须凭《西北工业大学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口和档案申请表》到学院党委办理有关手续;缓分期已过,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未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按规定其档案将被转至其户口原籍所在地),须到学院党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毕业生党员须提前联系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

3、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传达到每位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转去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杜绝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攥在自己手里不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而成为“口袋党员”现象的发生。对于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违约的毕业生党员,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并到原所在学院党委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于介绍信过期、丢失等其他情况,按校党组字20066号文件办理。连续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自动脱党处理。

4、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要加强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将其编入党支部,登记造册,并将《西北工业大学未就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情况汇总表》(可在红土地网站下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数多的,亦可以单独成立一个党支部。要选拔责任心强、愿意从事党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任党支部班子成员。符合流动党员条件的,要及时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圆满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党委组织部

                                 2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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