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4日,中共陕西省委做出关于开展向郭孝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陕字[2007]77号),追授郭孝义同志“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称号。省委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向郭孝义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向郭孝义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宣传郭孝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对照郭孝义同志先进事迹和崇尚精神,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查找差距、明确方向,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西部强省与构建和谐陕西步伐做出更大贡献。
郭孝义同志1956年11月出生,1976年12月入伍,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月退伍回乡后曾任村代理教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等,1999年10月任韩城市芝阳镇东英村党支部书记。2006年11月21日晚,郭孝义同志在为村抽水站拉运自来水管途中因过度劳累从三轮车上跌落,不幸以身殉职,年仅50岁。
决定指出,郭孝义同志在有限的人生历程中,奋斗不止、一路领先。在中学时代,他一直担任班干部,多次被评为“五好学生”、“三好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他先后荣获嘉奖11次,4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担任村干部特别是担任党支部书记以来,他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艰苦奋斗、顽强拼搏,丰民为天、无私奉献,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好事,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以自己的崇尚品德和感人事迹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
郭孝义同志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是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典范,是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一面旗帜,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涌现的重大先进典型。
决定指出,向郭孝义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忠孝仁爱、大德大义的优秀品质,就是要学习他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就是要学习他丰民为天、无私奉献的崇尚品格,就是要学习他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党委组织部 贾丙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