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就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中心,坚持以教育为主、依纪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讲求实效。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使全院教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工作人员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学院相关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6月至7月)
1、各党支部、各系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教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3、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宣传配合。通过简报、板报专栏、学院网页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治理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2006年6月至10月)
1、全面自查。各党支部和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要按照《西北工业大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2001年以来发生在管理、大宗设备采购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2、要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3、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当事人应主动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向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说清楚。否则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1月至12月)
1、强化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保证权利行使到那里,监督就覆盖到那里,避免出现权利行使真空。
2、进一步规范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财经监管,减少现金交易。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召开院务会议,开辟院务公开宣传专栏及时公布院务信息,真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出现。
3、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领导。学院建立由党委书记李涛任组长、院长岳珠峰和党委副书记赵应科为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从学院各个环节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积极推进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