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总支工作职责(试行)
第一条: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第二条: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要经常对学生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内容包括各支部建设情况、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支部活动记录本、党员服务站活动情况等;对学生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三条: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经常研究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工作。
第四条: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和转正预审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好新党员的入口关,保证新党员质量。根据校党委的授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材料学院党委《关于材料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几点要求》,对拟发展党员和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名单及材料要及时进行预审。
第五条: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班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让“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风气真正树立起来,使学生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