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增加学生会财务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财务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度》本着“合理使用,注重节约”的原则,有效利用经费。
3、 学生会财务报销实行凭物报销,实报实销。
4、 学生不得多报、假报、重报,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院内处分。
5、 《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监督执行。
二、经费来源
1、 经费主要由院内拨给。
2、 部分由学生会自筹,学生会通过自己开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动,锻炼能力,自筹经费。
三、使用
1、 经费使用,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
2、 报帐必须凭正规发票,并且必须由主管老师签字。发票正面注明所购物品种类及数量,若种类过多必须在发票背面补充注明。发票背面应注明报帐部门,所购物品用途,并附相应部长或分管主席签名。对于收据及定额发票不予报销。
3、 学生会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主管老师批准,不经批准使用的经费不予报销。
4、 学生会经费使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宣传品的购买,包括:宣传板、条幅、各类纸张,广告色、刷子、尺子、裁纸刀及其他宣传用品。
(2) 《飞翔》杂志、宣传品的打印、复印、胶印费用。
(3) 各类体育比赛的参赛费、服装费、器材费及其他费用。
(4) 外联部活动费:
A. 集体外出参观或座谈的车费。
B. 举办讲座接送有关专家、学者的车费、讲课费及纪念品费。
(5) 各部组织院内相关竞赛活动的奖品费用。
(6) “飞豹杯”航空知识大赛的各项费用。
(7) 院系其他活动的费用。
5、 凭发票向主管老师汇报。经主管老师签字后的发票方可报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主管老师不予签字。
(1) 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
(2) 虚报的发票
(3) 非正规的票据
(4) 虚报的票据
6、 经签字后的票据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在航空学院办公室财务记录榜上登记。办公室将票据积累达一定数量时,统一报销。
7、 一经报销后,办公室及时准确的将现金支付给个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时间。
8、 财务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检查,并每月向主席团汇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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