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通知,2007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已经开始推荐申报,现就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奖励的范围和条件:
一、 凡学校的教师、科技人员和管理工作者独立或主持完成的并着重选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对推动科技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的技术成果。均可申报本奖励。
二、 奖励成果主要包括:
1、有较高理论价值、学术水平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主要包括科学专著、论文等)。
2、应用于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成果(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经过技术认定成果)。
3、软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为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社会进步而进行的有关战略、方针政策、规划、评价、预测、调查等,经过验收或技术认定的成果)。
三、推荐材料要求
凡推荐申报的成果必须填写《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一)理论成果为正式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超过15篇)及评价引用、转载、采用证明。出版或发表日期截止2006年3月30日。
(二)应用技术成果为技术研究总结报告、经过一年以上应用的技术成果认定证明、应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效益证明。
(三)软科学成果为调查、咨询报告及应用单位出具的采纳证明等。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字迹清楚并与推荐书竖装成册,裁剪整齐(A4纸幅面),一式七套(其中一套为原件,核对后,原件可退回,理论成果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不超过15篇,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推荐书完成单位须在首页盖章。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在推荐材料中注明每位参加人员在成果中的作用和贡献,并由每位完成人员亲笔签名认可。
所有推荐材料于2007年3月23日前交科技处交流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筱玲 联系电话:8849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