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01-03 05:45:00
为了做好2007年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育部博士点基金
1.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07]16号文件《关于申请2007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的申报。
2.       相关文件、 优先资助领域及相关格式下载请在www.cutech.edu.cn上查询,请注意使用2007年新版格式。
3.        2006年度申报过的博士导师不再申报。
4.        现有在研博士点基金的博士导师不再申报。
5. 2007年博士点基金新增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
    (1) 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教师。
(2)留校工作三年以内(含三年)、并且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3)自由申报、不限额。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5)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6.  2007年起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将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一并上报。应在教育部或者省部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
7.        3月20日,各学院将申请书一式2份及软盘汇总后,出据上报清单,报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8.        项目评审费500元(科技处承担其中300元),于3月20日随项目交科技处。
9.        学院欲申报该基金的教师,请于3月10日前先与院科研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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