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安校区管字〔2007〕142号
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工作及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确保长安校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校区在过渡时期安全、稳定、有序、顺畅地运行,经学校研究,特制定《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工作及值班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工作及值班制度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工作及值班制度
一、工作目标
长安校区要围绕以育人为中心,以教学为重点,提高行政效能和节省管理运作成本,保证办学质量和管理效益的协调发展,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生活、工作秩序,确保长安校区的安全稳定,做到“三个确保”,“达到三个一流”。
(一)确保教学到位,达到一流的培养。广大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教学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应优先选派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到长安校区担任教学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搞好日常教学管理;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不断探索完善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学术氛围和育人环境。
(二)确保管理到位,达到一流的服务。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中对待师生要热心、耐心、诚心;办事讲效率,做到答复快、落实快、处理快;管理力求规范化,做到分工明、责任明、奖惩明;做到信息畅通,应急反应迅速。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做学生的表率和楷模。
(三)确保保障到位,达到一流的环境。后勤服务部门与公安处要坚持服务育人与安全稳定的原则,要以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搞好后勤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为学生提供一个设施一流、服务一流、安全舒适的新校园;后勤服务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贯彻“真情服务,追求一流”的质量方针,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公安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努力,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为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维护安定良好的校园秩序,为学校实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安全与稳定保障。
二、工作及值班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长安校区的教学和学生工作,应优先选派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的班指导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到长安校区担任学生工作;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应定期到长安校区指导、检查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处理与本学院学生相关的事务。建立学院党政主要领导长安校区工作日制度。学院领导实行轮流周带班制,带班期间负责处理本单位相关事务,并保证每周在长安校区工作两天;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每周应有两天以上时间在长安校区办公并解决有关问题;保证每天有一名学院教学工作人员在长安校区办公,处理本单位的相关事务。
2.学校对长安校区的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 的工作方式。学校各职能部门通过在长安校区设立办公室和派驻工作人员的方式实施延伸管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延伸管理是具体职能职责在长安校区的具体贯彻和落实,教务处、学生处、公安处、体育部等职能部门应每天指派一位处级领导到长安校区工作,图书馆、网教中心、实验室处、校医院等其它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到长安校区检查并开展本部门工作。
3.在处置突发事件时,长安校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各部门负责人应即时赶赴相关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积极协助学校领导,共同协调做好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学校两校区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负责人应参加每周五由管委会主持的工作例会,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并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就重大问题及有关动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三)值班制度
1.长安校区在正常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及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在长安校区管委会设立总值班室,总值班室是长安校区值班体系的核心,负责校区的综合值班;监督、落实及协调各分值班室的值班情况。管委会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安排1名处级领导带班,1名工作人员值班。公安处、学生处在长安校区实行24小时值班;各学院实行院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都有学生辅导员在长安校区负责学生管理工作。
2.为确保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分值班室制度。在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分值班室,各分值班室是校区值班体系的关键,负责校区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值班;向总值班室通报值班情况;将值班过程中出现的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通报总值班室及本部门带班领导。
(四)考勤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在长安校区建立健全考勤制度,长安校区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不得无故或擅自提前下班,各单位应按照长安校区考勤表的要求做好日常考勤记录,并于每月26日交于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管委会就各单位的出勤情况定期检查并向有关单位和学校报告。
三、值班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如遇重大事情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人替换班。如确需替换班,应经带班领导批准,报总值班室负责人并在值班表上注明。
(三)值班人员应认真协调处理校区突发事件,对于师生员工要求处理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校区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四)编写《值班记录》和《值班重要电话记录》。《值班记录》要写清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要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时发生的事情及处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每位值班人员都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重要电话记录》记录后,应及时按照程序处理:一般事项向带班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向带班领导和总值班室负责人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总值班室负责人根据情况上报校领导;如遇特别重大事件,可先向校领导报告,同时通报带班领导和总值班室负责人,并将处理流程记录在《值班重要电话记录》。
注:管委会总值班电话: 88430210
学生处值班电话: 88430074
公安处值班电话: 88430110
医院值班电话: 88430120
物业公司值班电话: 88430315
班车车辆运行值班电话:88430212
主题词: 长安校区 工作 值班 制度 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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