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校区管理委员会是长安校区管理和运行的职能部门,为做好校区的管理工作,保证长安校区运行的顺利进行,现对管委会24小时值班工作要求如下:
1、值班时间: 正常上班外的其余时间
2、值班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及17:30—22:00
双休日及节假日 9:00—12:00,15:00—17:30
值班领导 在星天苑A座112室
值班成员 在星天苑A座114室
其余时间电话联系;
3、24小时联系电话:029—88430210;
4、值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校区安全运行。值班领导负责校区例会的召集,随时处理和协调校区的有关工作;
5、值班期间应掌握校区的安全稳定、防火、防盗、用电等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协调处理;
6、了解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工作;
7、值班期间不得离开长安校区,确需离开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并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值班;值班期间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8、按照校区值班名单,做好值班记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完成值班的交接工作;根据校区工作需要,值班领导可增加其他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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