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长安校区自运行以来,在各有关单位尽心尽职的辛勤工作下,校区的安全运行和稳定工作得到了保证。本学期为进一步做好长安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现将长安校区开展安全稳定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长安校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思想认识上的警钟长鸣,制度上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要求近期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对有关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4月18日之前报长安校区管委会综合办,长安校区管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自4月21日之后进行全面检查。
二、自查范围
要求对涉及人身、财产、交通、饮食、环境、卫生防疫、随意张贴等有关方面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
三、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保持通信畅通,随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四、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在所属师生员工中开展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教育、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法制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及其它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等,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1.加强防火工作。校区禁止违章使用明火、焚烧垃圾;学生公寓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和焚烧杂物等;办公室、实验室、活动室、库房等场所,要做到人走灯灭,同时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电源。
2.加强防抢防盗工作。加强校园和学生公寓的门卫管理和巡逻,严格控制
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办公(工作)场所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和下班
要随手关窗锁门。
3.加强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认真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并掌握驾驶员的健康状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4.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各饮食公司负责人要对饮食卫生和加工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违章操作事故发生。
5.超市等各经营网点应确保经营商品质量安全可靠,价格合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6.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处及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要在安排好值班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强化外出安全教育,禁止集体组织外出爬山和春游等活动。
7.对教学大楼及实验大楼的仪器设备,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安排好值班,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加强防盗、防火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对存放的化学危险品要有专人负责。
8.长安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要加强对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定点执勤和定时巡逻工作,提高警惕,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校区安全稳定。
9.校医院、爱卫会要加强对校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校区环境卫生的巡查和病虫害的预防,掌握疫情动态,及时进行校区的蚊蝇、鼠害等防治及春季流行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10.加强生活设施和施工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水、电、气等生活设施的日常管理,及时堵塞安全漏洞;施工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内施工队伍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特此通知。
注:管委会总值班电话:88430210
公安处总值班电话:88430110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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