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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工业大学计划外教学使用教室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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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计划外教学使用教室暂行办法
为保证扩招后计划内教学对教室的需求,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校资字[1998]241号《西北工业大学教室和教学辅助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对计划外教学使用教室作以下规定:

一、教室是学校有限的资源,鉴于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教室日益紧缺的现状,全校普通公用教室原则上只安排计划内教学。

二、12#楼、研究生东馆、基础课楼、阶梯教室等主要教学场所只能安排计划内教学和学生自修,不得安排计划外教学。

三、计划外教学是指未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计划中包含的各类教学活动,计划外教学使用教室必须严格控制并按规定交纳使用费。教室调配管理部门可在保证正常计划内教学及学生自修的前提下,调剂余缺,适度在南院28#楼西配楼安排计划外教学有偿使用的教室。

四、计划外教学使用教室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手续:

1.使用单位必须事先到教务处教室调配中心和研究生院教室调配中心登记。

2.教室调配部门下达排课通知单,通知单上要写明学时、上课时间、教室及应收费总计金额(排课单样式见附件二)。收费标准应严格按校资字[1998]241号文件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使用费。

3.使用单位持教室调配中心下达的排课通知单二、三、四联到学校计财处缴费;缴费后计财处将排课通知单三、四联加盖“费已收讫”印章,由使用单位将第三联交教室物业管理组,第四联返回教室调配中心。

4.教室物业管理组收到排课通知单后方可安排使用,并将排课通知单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5.教室物业管理组只能按照合规的排课通知单安排使用教室,不得私自安排或调配教室。如有违反,一经查出,学校对责任人立即予以查处。



教室号



教室

类别

收费

标准

合计

备注

             
教务处

盖章(签字):

 

计财处收费章

(签字):

物业管理组

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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