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高校: 根据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经请示教育部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校按照周济同志在2007年10月8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选拔工作。 2、严格执行2008年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推荐总人数不应超过协议规模的120%,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推荐人数不应超过协议规模的60%。 3、考虑到部分国外高校或机构由于入学或奖学金审批时间安排等原因,无法在3月20日以前提供入学通知或奖学金证明,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选拔工作,经研究,留学基金委将在今年6月份组织第二次选拔工作。选拔对象为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选拔条件及要求等仍按实施方案执行。网上申请时间为6月20-25日,7月份完成评审、录取工作。请各校按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将有关纸质申请材料于6月30日前提交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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