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比利时鲁汶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每年从我国有关高校及科研机构,选派优秀人员赴鲁汶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该项目(The K.U.Leuven/China Postgraduate Research Scholarship programme)旨在加强中比双方大学的教育合作,提升中比双方大学的科研水平。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该项目具体要求请见:http://www.kuleuven.be/english/interrelations/CSC/majors.html 。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48个月 (三)选派规模:20人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中国政府资助标准,负担留学人员在比学习期间前36个月的生活费(含医疗保险)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鲁汶大学将免除留学人员的学费(包括就读期间注册费、论文答辩费、课程费及学生活动费),留学人员在完成前36个月的学习后如能顺利通过校方的学习进展评估,将获得由鲁汶大学提供的在比学习期间第四年12个月的生活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请查询: (http://www.kuleuven.be/english/interrelations/sfe.html )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向鲁汶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 3. 鲁汶大学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 亮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Lzuo@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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