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工学院合作协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KTH - The Roy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Joint Program),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拟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瑞典皇家工学院攻读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至多48个月 联合培 (三)选派规模: 博士研究生(含联合培 三、资助内容 皇家工学院将免除学费及研究费;留学人员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期限为博士生至多36个月;联合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它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皇家工学院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皇家工学院的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录取通知或邀请函须注明校方将免除留学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或研究费)。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Yingfang He International Office Royal Drottning Kristinas väg 6 SE 100 44 Phone:+46 8 790 6818 Fax: +46 8 790 8192 E-mail: yingfang@kth.se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瑞典皇家工学院正式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瑞典皇家工学院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磊 联系电话:010-66093969 传真:010-66093963 E-mail:lt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内容随时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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