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须向国际合作处提供《西北工业大学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项目总结表》(附件5,电子版),应不少于3000字,并附上本人在国际会议现场做报告的照片。 二、参会回国后,须做汇报会,并向国际合作处提交《西北工业大学国际学术交流汇报会登记表》(附件6),并附上汇报时使用的PPT文件(电子版),以及会场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 1人单独参加国际会议的,在本学科组范围内或学院组织专场汇报会,场地由学院提供。 2. 同一学院2~3人出国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在学院范围内组织专题汇报会,场地由学院提供。 3. 同一学院4人以上出国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面向全校师生,做专题汇报会,场地由国际合作处提供(需提前1周提出申请)。 三、向国际合作处提交本人本次发表的论文一份(电子版)。 四、教师须将因公护照交至国际合作处之后,才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五、按照财务处要求将各项费用票据粘贴整齐,并附费用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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