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调动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术交流和文化氛围,学校决定设立“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基金”。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基金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的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 本基金原则上资助我校在册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参加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会议、文化交流以及国际竞赛等活动。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学生须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报送国际合作处。 第五条 学校学生国际交流基金评审小组每年4月和9月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人均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 第六条 获资助的学生出国前可领取资助费用的50%,回国2周内,提交详细的总结和有关材料,经国际合作处审核后按资助额度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国际合作处。 相关表格下载:
附件下载: xuesheng.doc 如果下载的文件有.hrt的后缀,请去掉这个后缀就能正常浏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