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交部“关于简化办理因公护照手续调整办照程序的通知”(领三函[2004]2670号)文件精神,对办理因公护照手续进行简化,取消“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简化“护照申请卡”内容,将该表填写项目由原来的32项简化为9项。基于办公自动化的需要,“护照申请卡”需使用计算机制作填写,打印成表,各项填写内容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