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简介
  组织体系
  岗位职责
  教代会
  工会文件
  法制园地
  青年教师
  女工园地
  教书育人
  工会纪事
  文体活动
  职工保险
  工作动态
  福利旅游
  教工摄影学会
  教工活动中心
  首页» 文体活动
关于举行“迎奥运、迎校庆、建和谐校园”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工会:

为庆祝我校建校70周年、国家改革开放30周年和2008北京奥运年,凝聚全校师生员工,活跃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使广大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学校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我校“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而奋斗。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将举行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合唱比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以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建校70周年为主题,唱校歌,歌唱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二、时间:5月下旬

三、地点:东方红广场爱生舞台或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四、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庆办公室

五、大合唱比赛规则: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

2、演唱曲目为两首,校歌为必唱曲目;

3、参赛歌曲要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清新活泼;

4、各参赛队伍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正式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包括自主聘用人员,参赛总人数50120人,300人以上的单位需组成两支队伍参赛;

5、比赛采用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为:

精神风貌20分、歌曲难度10分、指挥10分、音准节奏10分、艺术处理10分、单位党政工领导参加及参赛人数20分、演出总体效果20分;

   6、单位党政工领导和参赛人数要达到规定标准,否则从合唱总分中相应扣分;

7、记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分数高者居前;

   8、评委组成:

    一部分评委由各参赛单位推荐一位评委组成,另一部分由学校聘请的专家组成。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510日前

报名地点:校工会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下发通知。

 

 

 

党委宣传部

校工会

校庆办公室

200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