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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会: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推动女职工“三项工程”的深入实施,陕西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2008年“三八”节前夕,表彰2006年以来在高等教育战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先进女职工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先进女职工委员会”各部门工会的推荐名额各不超过一名。
2、请各部门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认真做好评比推荐工作。
3、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5日前将推荐意见和主要事迹材料一式五份(300字以内)报校工会。
4、到期未报者视放弃对待。
附件:“五一巾帼标兵岗”、“五一巾帼标兵”、“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推荐评选条件
西北工业大学工会
2007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