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07〕47号
关于评选2006–2007年度
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党政各处级单位:
为了表彰在教学、科研、产业、管理、后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全校教职工中弘扬先进事迹的精神,不断促进我校各项工作迈向新的水平,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11月10日至11月30日,进行2006–2007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范围、办法,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评选先进要在全面总结近两年来工作基础上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凡近两年被学校或所在单位点名批评、发生重大事故或有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者不得申报。
4、评选工作由校工会牵头,各单位成立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的评选先进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直接报校工会。机关党委各处级单位将评选结果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组织评选后将评选结果统一报校工会。
5、先进工作者的人数为全校教职工(含计划内合同工)总数的1%,先进集体由学校评审先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为有利于在较宽范围内进行比较、评选,各单位提名的人数可按实际评选比例的两倍上报。为了充分体现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主导性,评选先进工作者应以在一线的教学、科研人员为主体。
7、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于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报校工会。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以第三人称写)字数在1500左右,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字数在2500左右,同时附3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评选登记表到工会办公室领取。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 评选 先进 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07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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