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安全周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避免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共同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拟在2008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期间开展西北工业大学“119”消防安全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要内容:
1、活动主题: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2、分别在友谊校区、长安校区,主要道路悬挂“119”消防宣传活动横幅和摆放活动展板,进行为期一周的消防安全巡回展。
3、请西安市消防专家向全校师生员工作消防知识讲座并进行灭火演习。
4、在校电视台安排播放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火灾预防系列专题片。
5、全校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11月7日至11月13日在友谊校区北院、南院、西院和长安校区的主干道,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横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图片巡回展并开展消防知识咨询活动。
2、11月7日至11月13日晚,分别在校电视台和长安校区电教室播放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火灾预防专题片。
3、11月12日下午14时在长安校区教学西楼D座报告厅,请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专家向师生作消防知识讲座。
4、11月12日下午16时在长安校区教学西楼D座报告厅室外,由西安市消防培训中心专家向师生员工作灭火演习。
5、11月7日至11月13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和安排应急疏散演练。
6、11月7日至11月13日,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三、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
1、各学院、新区管委会、宣传部、学生处、后勤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
2、友谊校区、长安校区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及各单位消防安全员、各院系、年级学生班代表。
3、公安处全体成员。
四、工作要求:
1、本次“119”消防安全系列教育活动,以长安校区为主,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2、各单位要以“119”消防安全周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协助和参与本次消防安全活动。
3、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19”消防安全周前后认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活动情况报公安处。
五、责任单位分工:
1、各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消防知识学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和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2、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3、宣传部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活动期间的录像播放及宣传报道工作。
4、公安处负责“119”消防安全周活动组织协调和准备工作。
西北工业大学
治安消防安全委员会
200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