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是学校负责治安保卫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打击罪犯,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物的安全; 2. 维护国家利益和校园政治稳定; 3. 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内部与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 4. 负责校园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 5. 负责协助上级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 6. 负责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和"三无"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7. 负责对依法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人的考察工作; 8. 负责学校大门警卫工作、重点要害部位和学校重要重大活动、主要外宾及首长的安全保卫工作; 9. 负责校园的消防、交通管理工作; 10.负责出国学习、探亲,赴边境和特区人员的政审及国外来校人员的登记、验证和在校内居住期间的户口申报工作; 11.负责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工作、携物出门证和身份证办理工作; 12.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承办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