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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4-22 17:04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西北工业大学 
  【实施日期】 20040401   
   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整顿校园停车秩序,给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暂行管理办法》,先予以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暂行管理办法
二00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
                             西北工业大学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暂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的规范化管理,整顿校园停车秩序,给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停车位的划定。 
   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需要和校内公共空间资源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在北院、南院、西院统一划定停车位。停车位分为专用停车位和公用停车位两种。 
  二、停车位的管理. 
   校内所有停车场和停车位由公安处实行统一管理。对停车位实行租赁制度,并按照“就地就近、先来后到”的办法实行停车位租赁制度。 
  三、停放车辆的管理。 
  1.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按停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为划定停车位的路段、场地禁止停车;
  2.参加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的进校车辆,在指定的临时停放点停放;
  3.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将按规定采取处罚措施(包括张贴违章通知单、锁车、罚款等);
  4.车位管理人员仅负责管理车辆的规范停放,不承担车辆的看管责任。 
  四、收费办法及标准。
   车辆收费使用交警支队印制的正式票据及学校统一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由财务处统一领取和发放,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部门不得坐支和挪用。
  ㈠停车位收费办法级标准 
  1.教职工私家车辆使用室内专用停车位每辆每月100元,使用室外专用停车位美辆每月70元;
  2.在校长期经营、办公司的外单位车辆以及家属在外单位工作人员的车辆,使用室内专用停车位每辆每月120元,使用室外专用停车位每辆每月80元;
  3.使用公用停车位停车的教职工私家车辆每辆每月50元,家属车辆每辆每月60元,住校的外单位人员车辆每辆每月70元,校外单位人员摩托车(含轻骑)每辆每月20元; 
  ㈡机动车辆办证收费办法级标准 
  1.校内注册在户且不占用学校停车位的单位汽车办理年证,仅收取工本手续费;
  2.以办理车辆停放手续和缴纳停车位费的,免费办证。
  ㈢临时来校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轻骑)收费办法及标准
  1.外单位进校车辆实行进门发卡记时,出门凭卡缴费的办法。白天2小时以内交费2元,2小时以上交费4元。过夜车辆每辆交费6元;
  2.校外人员摩托车(含轻骑)进校门收费1元;
  3.110、120等特种车辆进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4.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来校进行公务活动车辆,实行报车号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5.外单位来校给教职工临时送货车辆,实行报车号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6.外单位来校固定送货车辆,由主管单位向公安处申报,经同意,可办理车辆通行证,并收取一定费用;
  7.校内基建施工车辆,有校园综合管理办公室收取押金,办理有关现时现行路段手续,发放通行证;
  8.来校宾馆临时住宿客人的车辆,实行报车号制度,不收取费用。长期住宿客人的车辆,使用宾馆的公用通行证进出校门。
  五、本办法由学校公安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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