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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第三届实习指导教师技能竞赛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07-01-09 15:52:00.0

一、目的、意义

开展技能竞赛是提高工程实践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习指导教师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实习指导教师不断进取、大胆革新、勇于创新的展示平台。通过技能竞赛,使中心实习指导教师在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工种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学习新知识,不断开阔视野,养成勤于动脑、敢于创新的习惯,做一些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情,争取发明出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为中心争取“国家级工程训练示范中心”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本次竞赛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他人或者干扰他人参加竞赛活动。

2、竞赛奖励金按参赛者平均每人1000元标准设立。

3、技能竞赛选题时,要注意体现学生实习综合训练和创新实践内容,注意现代与传统、机械与电子、冷加工与热加工相结合。

三、组织实施

1、希望中心全体在职职工,都参与到竞赛活动之中(技能竞赛的内容扩展到管理和论文撰写等方面);中心退休返聘人员可自愿参加,但不参加者不参与奖金分配。

2、中心领导(刘明杰、曹祥瑞、孟建强、邱疆)的技能竞赛成绩按照所写专业技术或实践教学研究论文(06年暑假起中心要求的第三篇)情况确定,论文评定方法待定。

3、中心办公室人员依照在管理中的创新内容和实施效果(库管创新、门卫管理创新、办公室工作创新)确定技能竞赛成绩,具体办法待定。

4、各部门正部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竞赛或者撰写第3篇论文。为了避嫌,选择竞赛者不得进入中心竞赛领导小组。元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确定。各部门副部长必须参加竞赛。

5、建议对于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造类选题由13名参赛人员组成一个参赛小组;对于综合创新和发明创造类选题,由35名参赛人员组成一个竞赛小组;小组成员是在中心所有参赛人员中自由组合而成,但同一名参赛者最多同时参加3个小组。

6、中心技术人员吴茂澄和赵跃华,为本次竞赛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不具体参加任何一个竞赛小组。

7、本次竞赛成绩由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织评定,作品分工艺革新、技术改造、综合创新、发明创造四类。评议时,将按照竞赛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加工工艺难度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办法待定。

8、竞赛期内,作品上交不分先后顺序,领导小组根据评审组意见,届时将竞赛成绩及奖金按作品发到小组,个人在该作品中的贡献,按比例事先由各竞赛小组内部自行分配。

9、中心成立竞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曹祥瑞同志担任、组员拟由刘明杰、孟建强、王伟平、张宝庆、李景伟、杨桂芳、郑宏民等同志组成。

中心成立竞赛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组长、成员及职责待定。

10、竞赛作品、技术说明书和个人成绩分配比例单,于2007530前上交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按作品设奖12项,其中:一等奖1

                               二等奖3

                               三等奖8项;

获奖作品除发荣誉证书外,奖金按作品竞赛成绩计发。

本次竞赛还设集体一、二、三等奖各一项,

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由中心另行计付

集体奖按部门综合平均成绩高低确定。

部门竞赛综合平均成绩=

部门职工取得的竞赛成绩之和

部门参赛人数

    该计算公式适用于四个教学部门及创新部。

五、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比赛时间:20068262007530,专家评审时间为076月份。

比赛地点:西工大工程训练中心

附:开展“第三届技能竞赛”的一点意见

 

工程实践训练中心    

20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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