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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综治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对申报“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评和对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稳[2007]21号)精神,省上考评检查组将于10月9日——10月15日期间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检查。为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上级考评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校保字[2007]99号《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校保字[2007]258号《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精神,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列入本单位本学期重要议事日程,单位行政一把手作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将创建工作职责、任务、要求逐级分解到岗位和个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单位所属师生员工知晓平安校园建设,要认真组织所属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活动。
三、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建立和完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要按照校保字[2007] 258号文件要求,认真准备迎评检查各类资料、材料(通知中的七项内容)。
四、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认真研究排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工作层面上抓落实,创建效果上讲实效。
五、各职能部门和学院,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平安校园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对在创建活动中,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没有发生安全问题的单位及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没有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整改、建设的单位;或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引发问题的,对在上级检查评估中因各种原因影响学校整体评估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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