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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校保字〔2007〕258号
发布时间: 2007-10-08 17:02:00.0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校保字【2007】99号“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已于今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发全校各单位。几个月来,按照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的要求,各学院、各处级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但是目前此项工作的开展还不平衡,部分单位领导思想上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师生员工对此项活动知晓率还不能达到指标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创建“平安校园”规范工作进程,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特做如下补充通知: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校保字【2007】99号“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创建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切实落实责任。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指标内容,逐项逐条落实,并按照《实施方案》附件二中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责任单位有几个部门的,由第一单位负责,其他部门积极协同工作,协作单位要按照责任单位的要求,积极协同做好各自工作相关材(资)料的汇总工作。

      二、要落实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学院、各处级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使宣传教育、自查、整改、创建及迎评准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材料、资料的准备工作。材料、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人及分工情况;

2.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3.本单位开展安全教育会议及工作情况记录;

4.本单位所属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知晓及参与情况;

5.本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6.本单位应急工作预案;

7.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值班防范工作及其记录资料。

各类材料、资料目前暂从2005年起开始准备。

      四、按照省教育厅高校“平安校园”创建评估安排,学校在今年暑假前组织开展全校评估前预检查,检查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评估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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