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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提纲
发布时间: 2007-10-09 10:23:00.0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提纲

一、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启动时间

1、200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2006年4月27日,中共教育部党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办法[2005]2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

3、2006年4月14日,陕西省综治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印发了《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4、2006年9月1日,我校向陕西省教育厅正式申报“平安校园”。

二、     为什么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本世纪头十年,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采取了一系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措施,使我国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中都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国内既处于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的时期,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难度明显加大。这些都给我们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平安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拓宽领域、充实内容、提高层次、完善机制、取得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努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开展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四、     目标任务:

1、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防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发生。

2、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3、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是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防止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重大治安问题发生。

4、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止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努力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5、依法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防止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案件发生。

五、     主要措施:

1、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2、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力。

3、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

6、加强公民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六、     五项机制:

1、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2、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4、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

5、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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