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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
     
    关于“211工程”三期和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前期论证的通知
    (2008-03-11)

    各学院:

        根据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和国防科工委最近下发的“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和“十一五”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我校近期将全面启动“211工程”三期和“十一五”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

       “211工程”三期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瞄准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力争使更多的重点学科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突出创新人才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努力造就一批学术领军人物。 “十一五”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将重点建设一批国防特色学科专业,满足国防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一批骨干学科力争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或接近世界领先水平,同时,建设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主干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

        经研究,学校要求各个学院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好“211工程”三期和“十一五”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的前期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在认真调研、分析国内外同领域和总结自身发展特点优势的基础上,疏理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发展思路,提出本学院未来五年重点建设的项目1~2项。

        2.建设项目的论证应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瞄准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做好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规划,重点落实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领军人物。

        3.论证报告应明确提出下一个阶段建设或争取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思路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方案,提出积极培育的新兴交叉前沿学科方向,提出相应的支撑梯队情况。

       4.学校鼓励跨学院建设重大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和优势整合,加强与国防科研院所的合作与联系。

       5.各个学院应统筹“985工程”二期和“十一五”学校正在建设的项目,注重“九五”和“十五”建设项目的绩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11工程”三期和“十一五”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的投资规模将视项目的水平确定,项目评审将在国内同行间进行比较。

       7.学校要求各学院调动学院广大教师的积极主动性,充分研讨和论证,各项目论证报告控制在5000字以内,报告须经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由院长签字盖章,于3月24日前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到发展计划处学科办。

        地 点:行政楼109室发展计划处学科办

        联 系 人:杨劲联系电话:88495968,13572577346

        E-mail:yangjin@nwpu.edu.cnjhc@nwpu.edu.cn

        附件1: 《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

        附件2: 《关于“十一五”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展计划处

    200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