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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工程
     
    “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视频会议情况介绍
    (2008-05-15)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做好“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0855下午联合召开“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及论证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部长周济和三部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杨玉良主持会议。

        教育部部长周济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谋划“211工程”三期建设与发展》的重要讲话,并着重强调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刻认识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精心谋划“211工程”建设与发展,三是精心谋划学科建设与发展,四是精心谋划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与发展。在全面总结了十年“211工程”建设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基础上,指出“211工程”三期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高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代表着国家利益,体现着国家意志。周部长最后希望各“211工程”院校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认真总结经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国务院学位办主任杨玉良代表三部委,就如何做好“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规划、论证、审批等工作的基本考虑做了几点说明,要求各“211工程”高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订学校“211工程”三期建设方案,完成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申报以及校内专家审核论证等工作。

    211工程”三期从2007年开始到2011年完成。建设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学校自筹的配套资金组成。中央专项资金总额100亿元(发改委和财政部各安排50亿元),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及全国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用于重点学科、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及校内公共服务体系三部分。

    与前两期建设不同之处如下:

    1、                  三期更加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的25%将用于这部分建设内容;

    2、                  各“211工程”校内高校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经费由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或学校的自筹资金来进行。

    3、                  在论证审核方式上进行了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保证“211工程”三期建设有创新和突破。三部委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按领域分别进行评审。学校应根据评审结果,对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修改完善,由获准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来确定学校最终的经费控制数。

     

    发展计划处整理

    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