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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能源学院班指导教师点名抽查制度
为保证学院学风建设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经学院研究,特制定班指导教师点名抽查制度。
一、每年级由以辅导员和班指导教师为成员成立一个检查组,由辅导员任组长。每月初由辅导员负责和班指导教师协商制定轮流值班表。
二、班指导教师要采取随机点名抽查的方式对学生的早读签到情况、上课出勤情况、就寝情况等进行检查。
三、班指导教师提前在学生工作办领取点名表,要保证每周对各类情况的抽点名累计不少于一次,并于下周一将点名表及相关情况反馈到学生工作办。
四、学院将对点名情况进行统计,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将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要及时联系家长。
动力与能源学院
200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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