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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与能源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帮助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根据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学生请假流程见附件)
一、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正常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二、对于节假日或因家中有事需要回家,上课时间参加招聘会,外出参加面试,开学未能及时到校注册等行为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其中:
回家的学生在请假之前学生家长必须电话联系辅导员进行情况确认。
外出的学生在尚未准假之前购买火车票的一律不予准假。
请病假的学生必须要出示医生的诊断说明书。
三、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老师递交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壹天以内可直接由辅导员审核批准,将假条交院教学办备案;壹天以上壹周以内的请假,应先经辅导员审核并签署初步意见,再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同意后,将假条交院教学办备案。壹周以上的请假,应先经辅导员审核并签署初步意见,再报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报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最后将假条交院教学办备案。一个月以上的请假院内审批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四、书面假条中必须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个人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证明等。对于外出学生还应注明外出地点,同时辅导员要对其加强安全教育。(制式请假审批表见附件)
五、请假期满后要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一天以内的销假在辅导员处办理,一天以上的销假在院教学办办理。
六、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销假的学生要通过电话和辅导员联系,并委托班长履行续假手续,办理方法与请假手续相同。
七、未经请假者和未及时销假者,均作旷课处理,每天按6-8学时计算。学院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和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标准将参照《西北工业大学违纪处分条例》。
动力与能源学院
2007-11-28
附件 学生请假流程和请假审批表
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与主管教学领导共同审核批准(超过一个月,需要报教务处审批) |
动力与能源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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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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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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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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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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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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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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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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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动力与能源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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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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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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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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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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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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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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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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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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