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985工程”二期队伍建设配套经费的使用规定,经学校研究,2008年1月1日前由“985工程”二期队伍建设经费支出的人才工程配套费、科研启动费等经费,可继续使用至2008年12月20日,若到期经费未使用完毕,学校将统一收回。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8.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