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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42期档案干部上岗培训班和第19期档案工作行业标准暨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8-29 11:03:00.0

各设区市档案局,省级各机关档案室,中央驻陕单位档案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档案科(室):
    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一五”规划中对档案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和我省2008年档案工作的目标任务,为了更有效推动我省档案工作的发展,按照《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中 “取得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的规定和《陕西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要求,结合宣贯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工作新行业标准,进一步提高我省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水平,我中心计划在2008年下半年举办“第42期档案干部上岗培训班(以下简称上岗班)”和“第19期档案工作行业标准暨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班(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岗班:
(一)培训时间:
    2008年9月8日至9月29日举办。9月8日报到。
(二)培训对象:
    1、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位资格培训”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2、从事档案工作的非档案专业学历的人员;
    3、新调入档案部门的人员;
    4、拟晋升初、中级职称且尚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岗位资格培训的档案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档案法律法规、公文与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文件管理、科技档案管理、档案保管与保护技术、档案利用服务基础。
专题讲座:档案工作回顾与展望、计算机与档案管理、归档文件整理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基层档案室工作常见问题。
    立卷实习:文书档案、科技档案。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计850元/人。住宿费1470元/人、午休费720元/人。
(五)报名要求:
    本期班计划培训100人,按预报名秩序,报满为止。预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六)报到及培训地点:
    报到在西安市光华宾馆(地址:西安市东五路48号)一楼大厅,培训授课在光华宾馆会议室。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宾馆电话:029-87609001  029-87609002
    外地学员从西安火车站乘42路、13路、240路五路口下车前行100米路南即到(火车站南一站路,朝阳门西200米)。
(七)学员学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档案局统一监制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岗位培训鉴定表送达学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入本人档案,作为上岗及评定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学员请带三张2寸照片,作为办证及鉴定表用
(八)鉴于理论教学涉及到历史档案、专业档案、特色档案、合资企业档案、新型载体档案和新规则、新办法的有关内容,为了能使理论和实践更好地结合,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在理论教学结束后,组织学员外出考察学习,时间约一周左右,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报销。具体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二、行业标准暨继续教育班:
(一)培训时间:
    2008年10月13日至16日举办,10月13日报到。
(二)培训对象:
    已具备档案业务基础知识的档案人员和拟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档案专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DA/T39-2008《会计档案案卷格式》;
    3、DA/T40-2008《印章档案整理规则》。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380元/人,住宿费480元/人。
(五)报名要求:
    本期班计划培训70人,按预报名秩序,报满为止,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8日。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 考核与发证
    学员学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晋升、评定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学员请带二张2寸证件照片。
三、请各业务主管部门通知所属单位。
    附:预报名表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电 话

备 注

         
     
     
    预报名电话:029-87418483杨老师,029-87418469 陈老师。
    传真:029-87418464  邮箱:dapx_s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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